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深化高职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专业类别 报名要求 备注
普通类专业 Ⅰ类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 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计划表
Ⅱ类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3合格
艺术类专业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6合格,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2.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女生身高1.63—1.72米,男生身高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报名条件
1 产品艺术设计 40 6800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6合格,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2 环境艺术设计 40 6800
3 艺术设计 40 6800
4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40 6800
5 会计 30 4700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
6 财务管理 30 4700
7 金融管理 40 4700
8 商务管理 70 4700
9 物流管理 60 4700
1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5300
11 移动通信技术 40 5300
12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5300
13 软件技术 45 53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5300
15 工程造价 35 4700
16 跨境电子商务 25 4700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3合格
17 婚庆服务与管理 25 4700
18 空中乘务 30 5300
19 智能控制技术 50 5300
2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0 5300
21 建筑工程技术 70 5300
22 健康管理 30 5300
23 营养配餐 30 4700
24 老年服务与管理 30 4700
25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0 4700
26 旅游管理 30 4700
合计 1000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ncc.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四、校测安排
第一轮:拟定3月22—26日进行。
第二轮:拟定4月15—17日进行。
普通类专业校测拟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地点拟设在新街口校区。校测总分100分,60分合格。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校测。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1.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
2.录取总分共计20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校测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
1. 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
2.录取总分共计40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美术省统考成绩满分300分,要求达到150分。
3.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二)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凡加分考生,须由我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合格标准及享受优惠类型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照顾录取。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3月9日--11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进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
3月17日前 招生网上公布第一志愿申请我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3月22-26日 考生来校参加校测。
4月5日前 招生网公布拟定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10日前 招生网公布第二志愿申请我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4月15-17日 拟定第二轮校测时间。
4月20日前 招生网上公布第二轮拟定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月中旬 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及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就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考核结果由招就处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5-85395131。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者,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
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
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咨询地点: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行政楼107室
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室
招生咨询电话:400-994-6199 025-82212183 025-82212198
咨询QQ群:259823922
招生网址:zjc.ncc.edu.cn